近日,核安全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放射性废物管理条例》释义及配套文件讨论会。
会上各位机构就放射性废物管理的现行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进行了讨论,提出了福岛核事故后法规工作的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与会人员逐条对《放射性废物贮存与处置许可管理办法》以及《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释义进行了的讨论,并提出相关修改建议。
本次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为实施《放射性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宣贯和推动后续相关文件的编制打下了基础,相关工作结果将于近期向环保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