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环境保护部相继发布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调器》、《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的征求意见稿。
《环境标志技术要求 房间空调器》主要是对环境行业标准HJ/T 304-2006《环境标志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进行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了适用范围,将转速可控型房间调节器类产品纳入标准适用范围;
增加了对制冷剂的要求;
提高了能效的要求;
增加了对生产过程的控制要求。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参照日本环境标志标准、北欧白天鹅环境标志标准、TCO标准等,对环境行业标准HJ/T 313-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进行修订。与HJ/T 313-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变更了产品范围,将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计算机工作站等纳入适用范围;
修改了环境设计的要求;
修改了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值要求;
修改了产品能耗要求;
修改了产品使用过程中噪声的要求;
修改了标准的附录。
该类环境行业标准适用于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各相关企业应密切予以关注,如有意见,可在11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标准的详细征求意见稿详见:
https://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210/t20121008_237200.htm《环境标志技术要求 房间空调器》
https://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209/t20120929_237083.htm《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转自:技术壁垒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