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5日,台湾地区“经济部”能源局发布能技字第10505001040号令,修正“电扇节能标章能源效率基准与标示方法”点附件三,并自即日生效。
电扇节能标章能源效率基准与标示方法点附件三修正规定
一、依附件一或附件二测量各点之风速,如下图所示V1、V2、V3……等(单位:m/min),并绘制风速曲线。
二、风速计读值出现风速为零时,该点风速Vn可以不测定,以其前一测定点之风速Vn-1之1/3计,风量之计算至此点为止。
三、计算各区间之环状面积,如下式:
Kn=π((rn)2-(rn-1)2)
上式:
(一) n=1、2、3……。
(二) r0=0。
(三) rn=5×n/100(单位:m,适用附件一)。
(四) rn=10×n/100(单位:m,适用附件二)。
四、各区间风量Qn(单位:m3/min)计算如下式:
Qn=Vn×Kn
五、实测总风量为Q=ΣQn。
六、报告须载明试验过程干球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及空气密度之平均值,并且依据ANSI/AMCA 210第7.2节或ISO 5801第12.1节,将实测总风量Q转换为标准空气状态下(温度20℃、气压101.32 kPa、相对湿度75%)之标称风量值,如下式:
标称风量(m3/min)= 实测总风量(m3/min)×(量测条件空气密度/标准状态空气密度)
七、能源效率=标称风量(m3/min)/消耗电功率(W),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四舍五入。
八、干球温度(℃)计算至小数点后位,小数点后第二位采四舍五入。
九、相对湿度(%)计算至小数点后位,小数点后第二位采四舍五入。
十、大气压力(kPa)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四舍五入。
十一、空气密度(kg/m3)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采四舍五入。
十二、标称风量(m3/min)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采四舍五入。
转自:厦门WTO工作站